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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钢铁集团石钢公司职工蔡红获评省国资委系统“岗位学雷锋标兵”

发表日期:2015-03-27 16:23:30 兰格钢铁

近日,省国资委党委下发通报,命名表彰河北省国资委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石钢公司信息物流中心职工蔡红荣获“岗位学雷锋标兵”称号。 为进一步弘扬省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扎根岗位、无私奉献、顽强拼搏、勇于进取的雷锋精神,2014年8月,省国资委按照省委宣传部要求,在全系统开展了“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申报评选及推荐上报工作。同时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省国资委命名表彰了15个集体为省国资委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40名职工为省国资委系统“岗位学雷锋标兵”。公司职工蔡红以其爱岗敬业的“螺丝钉”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荣获“岗位学雷锋标兵”称号。 据悉,省国资委共向省委宣传部推荐示范点和标兵各5个,其中集团承钢公司消防大队于近日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首批50个“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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