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装饰材料市场及汽车配件市场项目 环评第一次公示 烟台港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烟台港装饰材料市场及汽车配件市场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鲁环评函[2012]138号的有关规定,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由来 烟台港装饰材料市场及汽车配件市场位于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3号港湾大道两侧,始建于2001年,由于企业一直未履行环保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对于未批先建项目应补办环评手续,了解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为主管部门审查和决策、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二)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烟台港装饰材料市场及汽车配件市场项目 建设单位:烟台港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性质:补办环评 建设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3号港湾大道两侧 (三)建设单位:烟台港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李安平 联系电话: 13589892139 (四)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联 系 人:戴工 联系电话:025-85287260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评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报批。 2、主要工作内容:总论、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自然及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及控制建议、清洁生产分析、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公众参与意见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六)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