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钢铁

铁矿石资源税减按40%征收

发表日期:2015-04-09 11:14:36 兰格钢铁

    寒风中的中国铁矿石企业终于迎来利好,自5月1日起,中国将下调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减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

4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此举的目的是,“改善铁矿石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促进结构调整、支持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和升级、保障国家资源供应安全。”

中国铁矿石资源税征收始于1984年,1994年后调整为从量定额征收,征收范围为每吨2-30元,并根据矿山不同类型和等级来给予不同的征税标准。2002年铁矿石资源税下调,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2006年重新向上调整至60%,2012年上调至80%。由于中国铁矿石品位普遍较低,平均品位在20%~40%之间,每生产1吨63.5%品位精粉需要1.58-3.175吨原矿,每吨精粉应缴税额为26-63元。

此番“减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之际,国内铁矿石商品期货3月至今已暴跌两成,铁矿石价格创十年新低。

业内人士指出,十年来,国内铁矿石生产成本一直居高不下,这并非国内矿产资源储备不够或开采技术落后,而是因为高昂的资源税费。

事实上,中国矿山的税负水平在全球来说,原本就属于最高水平。资源税、资源补偿费、所得税、增值税等各项费用加起来,中国矿山的总体税负水平平均为20%~30%。加之中国矿企开采成本基本高于100美元/吨,近乎达到全球第四大矿企FMG到岸成本的2倍,中国矿企的竞争力可想而知。

由此导致的后果是,大量进口矿石蜂拥而入。据中钢协数据,2014年中国进口铁矿石9.33亿吨,同比(比上年同期)增长13.8%。中国铁矿石的对外依存度进一步提高到78.5%,同比提高9.7个百分点。

随着国际供应量不断增加,其对国内矿资源造成隐形冲击,出台救市政策也是势在必行。

面对中国铁矿石自给率降低到21.5%的现象,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主席团主席杨家声对早报记者表示,“我个人当然认为应该保持一定的自给率,这有助于国内矿山的发展,市场份额就那么大。但这最终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要靠企业自己去努力。”

当下钢铁行业整体萎靡不振,正成为铁矿石资源税改革方案实施的良好契机。此次征收比例调整,似乎意味着改革方案出台已经越来越近。


据新华社旗下《财经国家周刊》今年2月报道,由财政部牵头、工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参与起草的铁矿石资源税改革方案,已进入最后阶段,或于近期上报国务院并有望在年内实施。

这将是中国第三次大范围推进资源税改革,前两次分别是2011年11月和2014年12月,针对油气和煤炭进行的资源税改。根据报道,按照中钢协的建议,财政部可以先将资源税的征收比例下调到40%,而下一步则是将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这也是方案的核心要点。

按照这一方案,在铁矿石价格明显过低的情况下,可以给企业减负,而如果铁矿石价格走高,则税收也会相应上浮,这也将不会违背资源税改革的本意,即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并加快中国发展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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