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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龙渣瑶族乡文化广场工程

发表日期:2015-04-09 16:33:14 兰格钢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炎陵县龙渣瑶族乡文化广场工程项目已由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炎发改发[2014]7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已落实。招标人为炎陵县龙渣瑶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炎陵县龙渣瑶族乡文化广场工程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为炎陵县龙渣瑶族乡龙渣村。规划用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300平方米,总投资金额约102万元。 2.3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5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古建筑工程或园林古建筑专业承包叁级以上企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投标企业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已办理好入湘登记备案手续;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得超过65岁);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①请于2015 年 4月 8日~2015年 4 月 26 日9:00时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备注:会员单位请在网站《招标公告》栏选择相应项目直接下载,非会员单位请先到株洲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六楼603室办理备案手续并取得用户名及密码后下载,上述文件的下载操作技术支持为株洲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1-28681370,联系人:蒋焕坤)。 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③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5、入围方式:所有满足报名条件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6、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7、投标文件的递交: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4 月 2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③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 电话:0731-2868138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炎陵县龙渣瑶族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87419854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分公司 联 系 人:向小姐 电 话:1867336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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