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池州市人民医院池州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环保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566-2021175(传真);2037846 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396号中环大厦 项目名称:池州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池州市人民医院院内 建设单位:池州市人民医院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130号) 一、 项目建设概况 池州市人民医院拟投资5000万人民币在池州市人民医院院内扩建一栋地上九层,地下一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培训基地,项目占地4000 m2,总建筑面积12118m2,该培训基地主要由地下车库、全科医师教学用房、全科医师技能培训室、全科医师模拟病房及诊室、全科医师教研室、生物实验中心及办公室等组成。其中该培训基地一层主要为教学使用,包括180人的阶梯教室,图书阅览室,办公用房,以及消防控制室;二层主要为教学使用,包括88人的电子阅览室、两间可容纳70人的普通教室、一间可容纳90人的普通教室、一间全科医师教室、一间pbl讨论室;三层主要为执业医师考试中心,包括三个考站等;四层主要为护理技能培训使用,包括外科护理技能培训室、内科护理技能培训师、基础护理技能培训室、妇产科儿科技能培训室、医护共用护理技能培训师,以及模拟诊室、模拟病房等;五层主要为技能培训使用,包括模拟icu、模拟手术室、内科技能培训室、外科技能培训室、妇产科技能培训室、儿科技能培训室,以及全科医师模拟诊室、全科医师模拟病房;六层主要为生物实验中心,以及一间会议室;七层主要为教研使用,包括十三间教研,以及会议室、接待室、资料室;八层-九层主要为办公使用,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及资料室;负一层主要为地下汽车库及水泵等设备用房。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少量生物实验室清洗培养皿、器材等实验清洗废水。其中生物实验中心主要功能为简单基础医学实验等的研究,主要包括组织切片染色技术、细胞培养技术等。故实验清洗废水中含一定量有病原性微生物、酸、碱等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该类废水需单独收集后外排至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方可外排。本项目运营期除六层生物实验中心产生的实验清洗废水外其他生活污水可直接外排至胜利路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池州清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b标准后,排入长江,不会对受纳水体的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地下水 本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主要为医疗废物。项目区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分类收集,一般生活垃圾委托市环卫部门定期回收统一处理,医疗废物则是在48小时内委托池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安全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暂存间与医疗废物暂存间全部采取防雨、防渗措施,故而使得医疗废水渗入地下包气带、含水层的渗透系数大大降低。采取以上分类收集、防渗、防雨淋等措施后项目区内医疗废物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3、废气 本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根据工程分析,进出项目区机动车排放的的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co、hc和nox。地下停车库配有机械排气系统,将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排风口排入附近绿化带中,根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地下汽车库的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大于2.5m,并应作消声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对周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新增声污染源主要是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的变频增压水泵、中央空调机组、电梯、配电房噪声和地下车库强排风机噪声等。项目区噪声经墙体隔声、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昼夜间四周边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对周边敏感点声环境影响甚微。 5、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原国家卫生部国家环保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国家环保部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存和处置。院内产生的医疗废物由院区现有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48小时内委托池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无害化处置。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院区现有的生活垃圾暂存间暂存,委托池州市环卫部门集中运往池州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日产日清。经上所述,项目区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安全妥善处置,不会导致二次污染。 四、评价结论 1、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 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详见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第26条“全科医疗服务”); 2015年3月9日,该项目取得了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池州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池发改审批[2015]38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项目建设区域的环境功能现状。通过公众参与可知,本项目周边群众基本赞成本项目建设,无人明确提出反对意见。鉴于以上认识,评价认为该项目选址合理。 2、总量控制 因本项目cod和nh3-n排放纳入池州市清溪污水处理厂进行总量控制,无需单独申请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家“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可知,本项目无相关总量控制指标。 3、环境风险 本项目运营期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存过程病菌扩散传播风险。在认真落实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事故减缓及应急措施后,可以将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可接受程度。 4、公众参与 本项目公众参与主要形式为发布公告(发布于池州市环保局官网,共两次)、问卷调查(一次)和张贴告示。其中问卷调查表共发放45份,收回有效份数为42份,占发放总数的93.3%。被调查对象中有40人选择了赞同, 2人选择无所谓,无不赞成人员,说明项目周边群众对本项目建设持肯定态度。 从公众调查表中可以看出项目区周边群众在赞成项目建设的同时也担心施工噪声、施工扬尘以及运营期噪音污染可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上述污染源的防治工作,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处理好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