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钢铁

低油价下油品走私形势严峻 成品油变“油污水”偷梁换柱

发表日期:2015-04-20 08:34:37 兰格钢铁

4月15日、17日,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联合部署8个直属海关和7个省(市)海警总队筹备组,连续开展“3.25”、“45.07”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打掉2个走私犯罪团伙,初步统计查证涉案走私进口成品油合计44万吨,案值22亿元。 海关总署方面表示,受国际成品油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当前成品油走私形势依然较为严峻。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今年3月~12月海关总署会同中国海警局在沿海重点地区联合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春雷”专项行动。 迄今为止,全国海关已查获成品油走私犯罪案件28起,查证涉案成品油53.8万吨,案值26.7亿元。 海关总署提供的资料显示,随着近年来海关等部门打击成品油走私力度的持续加大,走私犯罪团伙也不断变换渠道和手法。 此次联合行动中打掉的两个犯罪团伙采取的走私手法有很大不同:“45.07”案件中,走私团伙采取的是传统的海上偷运走私手法,利用多条无证海油船或渔船改装的油船,从停泊在境外公海的走私母船上过驳成品油,偷运走私入境销售牟利; 而“3.25”案件中,走私手法相对于传统的海上偷运更为隐蔽。涉案公司假借为国际航行船舶清理“油污水”的名义,从国际航行船舶上收购船用燃料油,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入境销售。 经初步查证,涉案公司是一家从事船舶排污业务的船舶企业,名义上的主营业务是为到达中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接收“油污水”,也就是船舶修理、洗舱时清理出的含水燃料油,以及船舶运行过程中机舱产生的含油舱底水,按照环保要求,“油污水”应由港口油污水处理设施等接收处理。 涉案公司及其所属的天津、大连、上海、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舟山等8家分公司,在为国际船舶排污的过程当中,从国际船舶上向船方购买保税船用燃料油,然后过驳到清污作业船上,假借所接收的“油污水”名义走私入境,直接用于国内销售牟利。该公司的反侦查意识较强,集团公司要求各分公司定期销毁油品出入库记录、现场作业记录、销售单、账册等电子和纸质单证,以逃避查缉。 上海海关方面表示,“3.25”打击成品油走私专案上海战区查获的涉嫌走私成品油的上海千和船务有限公司,自2010年6月至今预估累计走私成品油5500余吨,案值5000余万元,涉嫌偷逃税款约1000万元。 为了将成品油伪装成“油污水”走私进境,“3.25”专案走私犯罪嫌疑人供述,往往会在其中添加水,或使用“油污水”船舱装运,入境后为逃避监管查缉,往往运至一些没有资质的加工作坊进行提纯加工,或者不经加工直接倒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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