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遥感遥测监控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经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集漳河、卫河、卫运河、漳卫新河和潘家口水库、大黑汀水库、岳城水库等监测区域的0.5米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生成1:10000数字正射影像(dom)。通过航空遥感影像对监测对象进行解译,建立遥感解译样本,编制解译成果专题图。 构建基于webgis的海委水政三维信息管理平台,对海委直管水库、重点河道等范围内水事情况进行变化监测、分析与统计,实现不同时期监测对象变化情况的在线浏览、查询、统计分析,以及水政监察信息的上报、水政视频监控的实时调用等功能。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遥感遥测监控工程招标,共2个标段。 第1标段,标段名称:遥感遥测数据采集系统建设,招标文件编号:hw-szjj-bs-2015-01。主要内容包括海河流域重点区域航空遥感数据的购置、处理和解译。其中航空遥感数据范围覆盖海委直管河道,潘家口水库、大黑汀水库和岳城水库、水事纠纷敏感区域等重点区域的0.5米分辨率5500平方公里,搜集2.5米分辨率相同范围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 第2标段,标段名称:遥感遥测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招标文件编号:hw-szjj-bs-2015-02。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水政监察遥感遥测数据库、水政监测信息服务、遥感监测成果对比分析、水政监测信息维护、水政业务管理及信息上报等子系统。 二、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第1标段建设内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第2标段建设内容。 三、资格要求 第1标段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010年~2014年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业绩。 第2标段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2010年~2014年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业绩。 以上两个标段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4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章。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4月24日~2015年4月30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各标段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水信息网( 招标人: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cn 电子信箱:puze2008@126.com 联系人:韩树磊 电话:022-23266688转8024 传真:022-23256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