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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

发表日期:2015-05-12 16:13:32 兰格钢铁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130500150042-001 所属地区 邢台市 工程名称 邢台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设计 建设单位 邢台市救助管理站 工程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张东岗 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 招标性质 设计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全部设计(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方案及后期服务等相关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9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且近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窗口 联系人 杜华阳 联系方式 0319-2625199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5-05-11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5-05-15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5-11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5-15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 年5月11日至 2015年5月15 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窗口 内容 邢台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邢发改审批(2015)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邢台市救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省资金,已落实1255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位于邢台市桥西区张东岗;占地面积8507平方米。救灾物资储备库房与生产铺助用房为一体的框架结构╟1+2f综合楼一栋面积5400平方米、管理用房与附属用房为一体的砖混结构2f业务楼一栋面积600平米,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全部设计(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方案及后期服务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且近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3.3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 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持法人代表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杜华阳 联系电话:0319-2625199。 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证件: 4.1.1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3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4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证明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 年5月11日至 2015年5月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邢台日报上发布。 6. 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招标人:高卫华、张会亮;代理单位:范伟强(a045)(招标小组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刘健(b063)、孙海霞(b064)、张斌(c058)。 招标人:邢台市救助管理站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法定代表人:孙海霞 联系人:高卫华 张会亮 联系人:刘健 联系电话:0319-2230098 联系电话:0319-213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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