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青田县y208乡道温溪至小舟山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青田县y208乡道温溪至小舟山公路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受理通知书(编号 :(2015)年018号) 批准建设,已列入201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建设资金由省级补助和县财政拨款,青田县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的业主(下称“招标人”),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x207县道下庄至铅锌矿公路k1+500处(温溪镇周岙村附近),经西寮、下寮、葵山、丁坑等村庄,终至小舟山乡小舟山村,路线全长13.9km。总估算投资约6993万元,其中建安费约5223万元。 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设计荷载公路—ii级,路基宽度6.5m,行车道宽2×3.0m,土路肩2×0.25m。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等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5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20份; (4)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有)送审稿20份;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1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沿线设施安全防护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在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设计人应在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各2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20份;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全程服务;缺陷责任期2年。 设计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竣)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含工可资料)将于 2015年05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网址:)上发布并供下载。 4.2 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每份为人民 500 元,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投标人在2015年06月11日09时30分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其它缴纳方式一律不予认可;2、投标保证金应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初步审查并开具“银行汇票收讫单”;3、投标人应将银行汇票中包括“实际结算金额”等栏目内容填写完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保证金汇入开户银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账户: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开户行行号:402343200258;账号: 201000013802556。(注:为方便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入账,请投标人另外随带已填写完整的银行进账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工程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06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30 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6楼交易大厅),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中心有关规定缴纳席位费。 5.3招标人定于 2015年06月11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如是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是授权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及代理人近三个月在委托企业的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将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会议纪要栏(网址:/gcjs/hyjy/)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59号 地址:江山市鹿溪南路78幢22号写字楼 邮政编码:323900 邮政编码:324100 联 系 人:罗大红 联系 人:何淑亚(13884357820) 电 话:0578-6839551 电话:0578-2789776 传 真:0578-6822356 传真:0578-2789773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