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北货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北货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2 项目名称: 湛江北货场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南宁铁路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湛江市霞山区建设路32号 环评机构: 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项目概况: 项目在原址上进行改扩建,拆除货场内既有硬化面及货场范围内相关建筑物,对整个货场范围的道路、仓库等建筑物、堆场及地面进行重新设计、建设和硬化,新建建筑物及构筑物主要为仓库、雨棚、装卸楼、维修间、综合服务楼等。本项目货场能力设计为177.6 万吨/年,改建前后,仓储物资类型不发生变化,到达货物主要为粮食、集装箱、化肥、军用品,发送货物主要为集装箱、饮食品,不经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油类物质及粉末装散货的仓储、装卸和运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施工工地采取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尽量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运营期:洗手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加强货物装卸及进出货场的车辆管理,风机、水泵等主要噪声源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其中维修间产生的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