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实验学校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徐圩新区实验学校幕墙工程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实验学校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徐圩新区实验学校 2.工程规模: 高度最高约为18米,幕墙总面积约22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1506050101-bd-001 徐圩新区实验学校幕墙工程 食堂mq;学生宿舍zjc;教学一、二区mlc;图书馆及行政办公楼mlc、c、mq等。详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实验学校幕墙工程》施工图纸。 9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幕墙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且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拟报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查询,企业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查询等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注:其不良行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及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拟派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企业无不良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报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承诺原件放入资格审查资料中,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文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得分。注: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根据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给具的综合评价分由评标系统转换成相应的投标信用评价最终得分。 ★投标单位需提供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建管处的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证明文件。 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网 址: 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 具体要求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网上下载 ●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 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5.0系统国泰平台(市区国有项目)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2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网址:/lygztb/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300元),时间:2015年6月 9日至2015年6月13日。标书下载成功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携带基本账户证明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登记投标人基本账户,逾期不登记而造成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自行承担。 3 请投标单位购买完招标文件以后,请务必到qq群:242454657或/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 1 依据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投标人自备光盘或u盘(非加密)并行, 不再发放专用光盘,但所有投标人应自行刻录,刻录介质不限(光盘、u盘等),以能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刻录,原则上应遵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介质形式,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介质(光盘等)以市面上流通的能实际承载文件内容的为准,不应使用废弃、有问题的甚至存在病毒的介质形式。凡能刻录成功的均能正常导入开标系统。 2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但中标后需提供一正三副书面投标文件)。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自备投标文件光盘(如有)可一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自备光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光盘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3 依据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本工程采用新点招标制作工具制作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采用新点投标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新点软件: 黄桂松:1589610088018961379523 陈 超:186011311457 4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缴纳须知,祥见招标文件)。 5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所需原件资料(详见招标文件)与ca锁同时提供,不接受增补的原件资料。 6 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相关规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参与本工程项目施工主要组成人员,项目施工主要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编号或证书编号等相关信息)。 7 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相关规定如: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除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8 本工程执行苏建工【2006】164号文 、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9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671号、苏建规字【2014】2号文、苏建招【2015】29号文。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5年06月09日至2015年06月13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5年06月09日至2015年06月13日 2.获取地点 登陆系统网上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6.1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如下: 6.1.1项目编码:3207251506050101 6.1.2 工程名称:徐圩新区实验学校幕墙工程 6.1.3 建设地点:徐圩新区实验学校 6.1.4 建设单位: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6.1.5工程规模: 高度最高约为18米,幕墙面积约2200平方米。 6.1.6招标范围:食堂mq;学生宿舍zjc;教学一、二区mlc;图书馆及行政办公楼mlc、c、mq等。详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实验学校幕墙工程》施工图纸。 6.1.7工期:2015年7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年10月2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1.8质量标准: 合格 6.1.9承包人式: 包工包料 6.1.10招标控制价为:208.69万元。 6.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5年6月9日至 2015年6月13日为止,为第一次发布公告。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新政务服务中心b座)、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及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招投标中心 周 工 0518-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徐琢煜 孙莉莉(连云港) 025-96010 1350515604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黄桂松 陈 超 李 庆 1589610088018961379523 186011311457 18261935679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刘舒丹 18651253807 6.3招标代理: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连云港分公司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2-6东盛阳光大厦b座7楼 邮政编码: 222004 传真: 0518--81599188 经办人: 胡工 联系电话 0518-81599189 13815669601 e-mail:lygszzbdl@126.com 6.4、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999号 地 址: 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707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东 联 系 人: 胡可一 电 话: 18952121233 电 话: 0518-81599189 传 真: 传 真: 0518-8159918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lygszzbd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