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5-0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及兰溪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兰溪市工业水厂工程设计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位于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工业水厂规模5万m3/d,本期规模3万m3/d,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取水泵站、原水管、净水厂及围墙外供水管网规划,投资估算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 1.2本次招标范围:兰溪市工业水厂工程设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取水泵站、原水管、净水厂等建筑设备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变更设计及围墙外供水管网规划、参加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满足建设部《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图纸必须通过有资质的审查部门审查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且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在本投标企业到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上溯12个月的社保交纳个人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一旦中标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不得更换。 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3.1 时间:2015年 6 月 10 日至2015年 6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3)拟派项目设计人员名单及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专业)注册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4)项目设计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清单,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上溯12个月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5)《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交易员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5、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二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如有与工程招投标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投标。 6、设计补偿 中标人将承担项目的方案设计优化、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相关的服务等。中标人不再另行补偿,其费用含在总设计费内。未中标人按以下标准予以补偿:综合得分第二名投标单位给予补偿费人民币2万元,综合得分第三名投标单位给予补偿费人民币1.5万元,如有并列就高补偿,以上补偿费均含税金。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废标或无效标的不予补偿;以及技术标评分不足42分(不及格)的不予补偿。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7月 28 日14时30分,地点为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溪大道160号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陈先生 郑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252365 88929078 88889008 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兰溪市鸿业建设有限公司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