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72 证券简称:宝成股份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 6月 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柴宝成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61,88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1.6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就董事会 2014年度主要工作进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1,88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就监事会 2014年度主要工作进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1,88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1,88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在 2014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和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38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柴宝成、柴宝奎、柴宝祥、董俊生五位股东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7,875,061.91元;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拟不对上述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1,88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 2015年 4月 16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1,88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确保公司资产的有效运营和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要求,将公司 201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1,88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既往工作情况和 2015 年工作的需要,拟续聘中审华寅 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1,88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桐江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董泉、潘肖颖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审议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6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