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国实现光伏装机3.3GW,为完成2015年17.8GW光伏装机目标增添了信心。业内人士对于行业未来的长期发展普遍持积极乐观态度,认为光伏行业的春天将至。但一些光伏中下游厂商对于8月份即将到来的多晶硅加工贸易手册期限表示了担忧。 目前,欧美新一轮“双反”和多晶硅“双反”、暂停加工贸易,使得我国光伏中下游企业受双头夹击,全国已有数百个100~300MW的电池组件生产企业处于无法生存的状态,牵涉全国30个省、300多个地级市、万亿元资产、百万人的就业、千万人的家庭和社区。日前,全联新能源商会与光伏中下游行业、企业联合呼吁,国家相关部门能够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在适当保护国内多晶硅产业发展的同时,更要照顾到光伏中下游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力促双赢,应继续延续加工贸易,给企业和行业政策上的定心丸。 “双反”让多晶硅企业生存艰难 201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40GW以上,其中,我国光伏行业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利好政策频传,被认为是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元年,实现了10.6GW装机规模,占据全球四分之一以上的市场。同时,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逐步放开光伏行业信贷限制,中民投、恒大等携大笔资金投入光伏,光伏技术迎来新一轮的爆发,业界纷纷看好光伏行业。 2014年年初,商务部发布了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反补贴最终裁定公告,并对自欧盟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我国加工贸易项下多晶硅进口量激增。据统计,2014年我国主流多晶硅企业盈利好转,其中,国内最大的多晶硅企业江苏中能多晶硅毛利率达到23.4%,大全新能源毛利率达23.7%,特变电工年毛利率增长到18.6%,已经具备了全球领先的成本竞争力,成本从“双反”之前的25~30美元/公斤降低到10~15美元/公斤。 但是,我国硅片行业在上游多晶硅与下游光伏电池组件之间求存,受到多方挤压,单独作为一个环节生存很难。以上游多晶硅企业为例,多数具有多晶硅与硅片的双重产能,并且往往是硅片产能大于多晶硅产能,使得硅片企业无米下锅。2014年,硅片产能位居全球首位的GCL保利协鑫多晶硅产量6.7万吨,硅片产出高达近13GW,但仍需要从美国进口5000多吨的多晶硅来填补其硅片产出不足。并且,GCL保利协鑫硅片产能据说通过改造可以提升到15GW,这将垄断国内和全球近40%的硅料和硅片市场。 不仅如此,光伏下游企业电池组件大厂多数拥有自己的硅片车间,纯硅片企业为了生存,纷纷转型出口高效单晶硅片。隆基、中环、卡姆丹克、晶龙、阳光能源等我国五大单晶硅片企业,2014年出口创汇达8亿美元,占总体硅片出口额的36%。五大单晶硅片企业的特点和竞争力在于差异化、价值、高端路线,成为这些单晶企业和行业免受常规多晶产品的同质化降价竞争,能够独善其身的缘由。 禁止加工贸易将使企业亏损 2014年8月,出于保护国内多晶硅行业正常竞争和贸易平稳发展的考虑,并进一步封堵我国贸易救济措施的漏洞,商务部暂停受理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但考虑到下游企业,决定给予加工贸易一年的延缓期。目前,加工贸易手册临近失效期限,中下游厂商面临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被封堵的威胁,以及由此带来的硅片、电池、组件毛利率大幅下降、企业陷入亏损等严重后果。 实际上,我国电池组件受欧美“双反”和多晶硅“双反”、加工贸易多重夹击,生存下来的电池组件企业大多具有出口和国家竞争力,出口占比高达80%左右。因此,中下游厂商目前陷入“不敢接单、不敢进口、不敢生产、不敢投资”的“四不敢”进退两难境地。目前,我国光伏中下游行业毛利率仅10%~15%,上游多晶硅行业毛利稍好于中下游,发展基本平衡,采用一般贸易方式后,很多企业盈利能力将大幅减弱甚至陷入亏损。据测算,加工贸易如果改用一般贸易,企业将增加关税(包括4%的关税及反倾销及反补贴税)、增值税及上述资金占用成本,其中尤其让企业无法承受的是增值税,这些税务成本将会使企业采购成本至少上升18%以上,进而导致硅片成本增加8%以上,组件成本至少增加4%。成本增加将使企业完全失去国际竞争力,下游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将大幅减弱,禁止加工贸易将使得这些企业再次陷入零利润甚或亏损境地。 多晶硅原料依赖进口 同时,我国光伏下游硅片、电池、组件年出口额远大于原料进口额,2014年,下游硅片、电池组件总出口额达150多亿美元,而同期硅料进口额约20亿美元。并且,光伏下游产业带动了国内就业,就业人数是上游的十几倍,投资额也远大于上游。如果下游受亏损减产或者转移产能后,与上游产业相比损失更大,会反过来连累上游原料企业盈利,最终伤害产业整体发展。 目前,我国海外进口硅料普遍工艺性能稳定,纯度较高,使高效P型硅片具备发展空间,高效N型硅片性能更稳定,但国内多晶硅质量上无法满足要求。英利、天合、晶澳、隆基、中环等是前几大多晶硅进口商,而国内高效产品也是出自这几家主要供应商,其多晶硅料严重依赖海外进口。一旦关闭加工贸易,这些厂商将不得不采用一般贸易方式高价进口硅料,这将导致高效光伏产品的成本增加,不利于我国高效产品供应商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将进一步拉大我国在高效产品上与海外厂商之间的差距。事实说明,禁止加工贸易将弱化高效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建议应延续加工贸易政策,给企业和行业一颗定心丸。 ●相关报道 三部委力挺光伏产业再迎重磅利好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能源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挺光伏产业发展。 《意见》共8条,从市场引导、产品准入标准、财政支持、产品检测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执行标准,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的印发对光伏产业形成中长期利好,长期以来低迷的光伏产业将迎来加速转型升级。 《意见》通过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支持先进光伏技术产品扩大应用市场,深入加强光伏行业管理,推动我国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包括发挥市场对技术进步的引导作用、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实施“领跑者”计划、发挥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支持光伏发电技术进步的作用、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加强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加强技术监测和监督以及完善光伏发电运行信息监测体系等。 《意见》还指出,我国光伏技术进步明显加快,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为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撑。与此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落后产能不能及时退出市场、先进技术产品无法进入市场、光伏产业整体技术升级缓慢、光伏发电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等问题。 而本次《意见》的出台,旨在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加强光伏产品和工程质量管理。 “《意见》对目前我国光伏产业的优劣势认识深刻,为我国光伏产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一位资深光伏行业研究人士表示,“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光伏产业门槛特别是技术门槛,让光伏产业建立技术优势,是我国光伏升级的必由之路。” 事实上,本次《意见》的出台,对光伏产品的准入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 其中,《意见》指出要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光伏发电项目新采购的光伏组件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关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如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5.5%和16%、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28%等。 为进一步提高相关企业建立技术优势的意识,《意见》还指出要实施“领跑者”计划,国家能源局每年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实施“领跑者”计划,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技术产品。据悉,“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要求更高,如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6.5%和17%以上。 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也向高技术产品倾斜,指出发挥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支持光伏发电技术进步的作用:国家支持的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偏远地区缺电问题和光伏扶贫等公益性项目、国家援外项目、国家和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等等安装的光伏发电项目,优先采用“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 此外,《意见》还对文件中涉及的主要技术指标以附件的形式予以说明,为相关企业提供指导。 光伏产业作为我国重要的新能源产业之一,近年来却遭遇产能过剩、技术相对落后等问题。此外,相关光伏产品价格也处在长期的下跌通道中。 业内人士表示,现在很多光伏企业都不再单纯的生产上游的多晶硅等产品,光伏产品价格的下跌倒逼企业改进技术、完善产业链,对整个光伏产业其实是促进作用。 双面夹击 光伏中下游企业生存艰难 随着《意见》的发布,长期低迷的光伏产业将迎来加速复苏。正是嗅到了光伏产业蕴含的机会,已经有公司筹划转型。 6月6日,山东高速发布公告称,公司拟联合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英利能源(北京)有限公司设立光伏新能源公司,投资高速公路沿线光伏发电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山东高速现金出资2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