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宁武县人民广场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宁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宁发改审批【2015】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武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rxyzb-2015-017 2.2工程名称:宁武县人民广场建设项目设计 2.3建设地点:宁武县大河堡村,滨河北大街西侧,政府大楼南侧 . 2.4项目投资额:约4658.93万元 2.5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3799平方米,其中包括绿化面积21254.00平方米,广场及硬化面积24526.740平方米,体育健身区面积4173.26平方米,其他配套面积110平方米,休闲区(玻璃钢)3735.00平方米。 2.6设计周期:30天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6月 18日至 2015 年 6月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套: (1)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4)设计资质证书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税务登记证;(7)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8)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所有原件均现场照拍存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按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武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彦明 联系电话:15635069891 招标代理:山西瑞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平阳景苑7号楼2508室 联 系 人:王小青 联系电话:1870341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