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项目名称: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及中水回用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条件: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经金发改审批函【2015】9号批准,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经金发改审批函【2015】6号批准,现决定对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及中水回用工程设计实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 原一期、二期工程规模均为8万m3/d,新建三期工程规模为8万m3/d, 建成后处理总规模为24万m3/d,同时兼顾一、二期改造,工程估算投资为2.89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宾虹西路830号,建设细格栅一座,曝气沉砂池一座,a2/0生物反应沉淀池一座,高效沉淀池一座,滤池一座等配套设施。 中水回用工程总规模为3.2万m3/d,本次实施1.6万m3/d,工程估算投资为645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宾虹西路830号秋滨污水处理厂内,建设调节池及泵房一座,加氯间、配电间与污水三期工程一并考虑。 3.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和临时设施工程的设计服务工作及施工期服务工作。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两个及以上5万立方米/日具有深度处理设施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经验; 4.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 4.3、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06月25日9时00分 至 2015年07月15日 17时00分 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开标前网上直接支付或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07月17日 9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和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1楼),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 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上发布。 7.2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79-83187208 8. 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监督电话:83187250 招 标 人: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 代理机构: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415号 办公地址:八一北街118号汇金国际商务中心8楼 联 系 人:刘飞舟 联系电话:057982395391 联 系 人:吴华栋 联系电话:0579-82300573 传真:057982383359 邮政编码:321017 传真:057982300573 邮政编码:321000 2015年 6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