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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武潭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发表日期:2015-06-29 16:57:55 兰格钢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桃江县武潭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 桃发改行审【2015】148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桃江县武潭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国内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桃江县武潭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桃江县武潭镇; 2.3 规 模:桃江县武潭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总投资额30254074.69元; 2.4 工期要求:6个月;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桃花新城五福路南侧边线以南区域,预算总投资额(即招标控制价)为14951505.23元;第二标段为桃花新城五福路南侧边线以北区域,预算总投资额(即招标控制价)为15302569.46元; 2.6 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是同一中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人投两个标段时,须分标段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如未分标段独立制作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评委将按标段分别评标,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第二标段不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2.9 招标范围:武潭镇桃花路、琅琊港路、琅桃路、兴隆路、五福路、桂花园路及其配套工程建设,本次招标总投资额30254074.69元,其中第一标段预算总投资额(即招标控制价)为14951505.23元;第二标段预算总投资额(即招标控制价)为15302569.46元(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桃江县注册企业单位开标时须提供纳税信用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伍万 元整($150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营业部 开户账号:8704 1240 0177 9756 0012 5.2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武潭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xx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和联系电话,以便查询,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06月24日~2015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桃江县委党校院内)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受理; 6.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其他资料收取工本费500元/套,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3 报名证件及资料: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时)、单位介绍信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副本),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报名时提供,以上应有的资料缺少一项或出现一项错误均不予报名。报名后身份证、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退回并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地点为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桃江县委党校院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cn/)和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w.taoji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和相关文件精神,请所有潜在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即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报名所需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于报名前到桃江县武潭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工程诚信保证协议书》。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招标人签订本项目《工程诚信保证协议书》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将不接受其报名。 10.2 同一个投标人同时投两个标段时,只需与招标人签订一份本项目《工程诚信保证协议书》。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桃江县武潭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桃江县武潭镇 联 系 人:莫先生 电 话:181073782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桃江县资江南路与海角巷交汇处 联 系 人:汪女士 / 何女士 电 话:13007426448 / 0737-8881598 传 真:0737-8881598 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7-878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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