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钢铁

连云港市大陆桥产品展览展示中心项目

发表日期:2015-07-01 16:01:36 兰格钢铁

大陆桥产品展览展示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大陆桥产品展览展示中心项目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陆桥产品展览展示中心项目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及会展中心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大陆桥产品展览展示中心项目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及会展中心 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陆桥产品展览展示中心项目已经徐圩新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陆桥产品展览展示中心项目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及会展中心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陆桥产品展览展示中心项目 2.2 标段名称:大陆桥产品展览展示中心项目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及会展中心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2.3 标段编号:3207251503060101-bd-003 2.4 工程地点:徐圩新区蒿东河路以南、云湖西路以东 2.5 工期: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合同估算价:约3300万元 2.8 本次招标工程招标内容和范围为:大陆桥产品展览展示中心项目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及会展中心一层及局部二层、部分地下室等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9.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1503060101- bd-003 大陆桥产品展览展示中心项目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及会展中心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大陆桥产品展览展示中心项目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及会展中心一层及局部二层、部分地下室等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60日历天 3、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4、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4.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未处于被(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颁发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颁发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 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7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8.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中标后办理)。 4.4.8.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省外企业核验: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省内市外企业核验: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要求提供原件。 4.4.8.3 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等。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4.4.9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4.10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4.11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下列资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在书面投标文件内、扫描件上传: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上传);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上传);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上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扫描件上传); (6)市外企业投标申请人提供《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登记表》;省外企业投标申请人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情况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8)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5、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其中:(一)投标报价(75分);(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三)信用评价分(5分)。 关于信用评价分:此项得分需投标企业在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根据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给具的综合评价分由评标系统转换成相应的投标信用评价最终得分。 注:(1)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具体要求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网上下载)。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连云港市建设局建筑市场建管处开具的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原件(加盖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公章)。信用综合得分需为最近考核时段的得分。 6、招标文件及投标资格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5日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逾时不再办理。 6.2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 7、其他 7.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7.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第四十五条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其投标。 7.3外地进连施工必须执行连建招[2006]308号文的规定: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成立分公司,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省市进入本市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7.4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8、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提供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本项目不强制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开标时如果解密失败,可以导光盘上的非加密文件(njstf格式)。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备用介质文件(如有)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 2)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光盘(如有)一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光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光盘导入不成功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4)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b座一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孙莉莉18005133017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招投标中心 周工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13585204543 杭云飞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18662456928 连云港黄桂松15896100880 依据江苏省电子化招投标相关文件精神,本市实行2+n模式,2即国泰平台(市区国有项目使用)与广联达平台(市区民营和县区所有项目使用)共存,n为招投标制作工具的使用,招投标各方本着自发自愿原则,自由选择使用,但投标单位应注意与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布和使用的工具版本的一致性。 5)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242454657或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 陈 超: 18601131457(投标工具)、 李仕龙: 18662456928 (投标工具) 黄桂松: 15896100880 (造价软件) 6)根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开标时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者导入的,除下列规定的情形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②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③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西路51号 联系人:郑工 13056062656 王工 15905130214 电话:0518-85520738 邮箱:1901774804@qq.com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5年06月29日至2015年07月05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5年06月29日至2015年07月05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王佳 电 话: 电 话: 0518-85520738 传 真: 传 真: 0518-85520215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9017748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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