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期1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菲尼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二、配套用房工程已经江经信备字:2014-13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江山市菲尼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400﹐,总投资约302.9868万元。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等。(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江山市贺村镇礼贤村市后塘沿6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的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2外地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江山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 2015 年7月13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最后一天截止到16: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如外地企业需同时提供《江山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建筑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7 月 27 日9:3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确认 你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即成为本项目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菲尼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小峰 联系人:夏利军 电 话:0570-4772038 电 话:0570-496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