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y南招【2015】第00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赤门乡至横三线(双龙仔至岭兜)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13]114号文、南平市延平区交通运输局以延交路[2015]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延平区南山岭兜经赤门巨口接樟湖库区大桥公路工程建设总指挥部,招标人为 南平高速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延平区太平镇双龙仔至南山镇岭兜; 22工程建设概况及规模:工程总造价约3500万元;该项目属“镇镇有干线”规划实施项目,路线编号为zx9002。线路技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线起点k9+764.46,位于双龙仔,路线终点桩号k26+972.745,位于横三线(岭兜),路线长度17.208公里,其中断链7处,短链0.128米。该项目新建4×20葫芦山中桥一座,桥梁长度86.04米。利用小桥4座,新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3道,涵洞接长9道,盖板涵长194米,新建9道直接0.75米圆管涵,接长1道直径0.75米圆管涵(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圆管涵长92米。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1/25,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该项目按双车道进行施工,路基宽度均为7.5米,路面宽度均为6.5米; 23项目计划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21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的招标图纸为依据,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质量要求: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基本资格条件: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福建省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6月起至2015年6月止在福建省境内累计完成里程不少于17公里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公路工程和80米以上的桥梁。 3.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需满足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要求)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为了保证投标人有良好的合同履约信誉,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期的上一考核年度的有关部门信用考核“普通公路”类别中被考核中不能被评为c、d级的施工企业和个人,不属于行贿档案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 3.1.7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 31日8:30时起至2015年8月5 日23时5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如需图纸每份售价1000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 24 日09时 00分前,提交地点为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网络报名号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前。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户 名: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账 号:409 158 388 194 用 途:(请注明)“赤门乡至横三线(双龙仔至岭兜)公路改建或fjzy南招【2015】第009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补充通知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8.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高速建设有限公司 ; 地 址: 南平市建设路29号a幢2楼; 电 话: 0599-8865933 ; 联系人: 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创世纪二期6#1602室 电 话:0599-8880052、18960647644 传 真: 0599-8880053; 联系人: 许小姐、胡小姐 备注: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保留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网银转帐记录以备查询。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南平市招投标网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交易科领取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不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报名号,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自行购买。 5、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收据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销售凭证。 6、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