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信息 公告号: 4406022015061100112 工程编码: 4406022015061100112 工程名称: 韶关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二次装修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韶关大道立交桥东南侧。 建设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 牛女士 电话: 13827991663 招标分类: 设计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建设规模: 负责完成本工程室内二次装饰工程、消防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智能化弱电系统等专业设计(注:本工程项目不含收费大厅、体验厅、设备用房、电视电话会议室、标准层三层的装饰设计)。本次装修设计面积约14300﹐。 总投资: 本次招标的二次装修工程设计费约为157万元。 资金来源构成: 自筹 工期: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7 年 1 月,竣工日期为2017 年 12 月。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15-6-19 9:0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5-6-26 16:00:00 报名地点: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何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电话: 13922708999 详细信息介绍 韶关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二次装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 公开 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韶关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二次装修工程。 1.2.2 工程位置:韶关市武江区韶关大道立交桥东南侧。 1.2.3 工程范围:负责完成本工程室内二次装饰工程、消防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智能化弱电系统等专业设计(注:本工程项目不含收费大厅、体验厅、设备用房、电视电话会议室、标准层三层的装饰设计)。本次装修设计面积约14300﹐。 1.2.4 规划用地文件:地字第440203201000045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140200601210243)。 1.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12582万元。其中,二次装修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920万元;本次招标的二次装修工程设计费约为157万元。 1.2.8 合同范围:包括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竣工图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本次招标范围外的工程设计的配合工作、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最终以签订设计合同或设计任务书内容为准)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7 年 1 月,竣工日期为2017 年 12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建筑设计单位为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4.3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资料)。 注:近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时间为2015年2月至2015年4月。 1.4.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5 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中标后一个月内必须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备案登记手续。 1.4.6 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468176)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10年内无犯罪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申请人应当将告知函原件编列入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申请人于公告安排的报名时间内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申请人报名时委托报名人须持单位介绍信及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介绍信应单独递交,不装订进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二份(注:“报名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1)封面;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未按要求编辑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 1.5. 2招标文件(含纸质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图纸)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1.5.3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截止之日前补充完善或重新提交资料。 1.5.4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无理阻挠,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 1.5.5 参加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少于3名,应重新组织招标;多于3名(含3名)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名,应重新组织招标; 1.6 现场考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合理确定浮动幅度。 1.7.2 本次招标设计费上限价: 人民币157万元。 1.7.3 投标方案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1至第3名的投标人5万元;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5名的投标人3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中标价=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已含中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 方案补偿费支付方式:投标方案补偿费由招标人支付。 方案补偿费支付时间: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收到方案补偿费的有效发票后30天内一次付清上述规定的补偿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具体设计工期要求详见设计合同。中标人应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修改,自方案确定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自初步设计审查批准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15个日历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具体工期以合同为准。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0日9时0分至2015年7月20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1.9.2 对投标人所派投标人代表的要求: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1.9.3开标时间:2015年7月2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1.9.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0 其他事项 1.10.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10.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10.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 / 。 1.10.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 1.11 交易服务机构 1.11.1 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2020、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751-8633211 1.11.4 传真号码:0751-8633211 1.11.5 网址:/ 1.12 招标管理机构 1.12.1 名称:广东省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2020、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751-8883131 1.12.4 传真号码:0751-8883131 1.12.5 网址: 1.13 监督机构 1.13.1 名称:广东省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3.1 邮政编码、地址:512020、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 1.13.2 电话(手机)号码:0751-8883131 1.13.3 传真号码:0751-888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