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苏食食品加工及物流中心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食品加工及物流中心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江苏淮安苏食肉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及物流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备案的通知(淮发改备【2013】20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淮安苏食肉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70%,私有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铁云路58号;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 2.3 招标范围:淮安苏食食品加工及物流中心二期监理 ; 2.4 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 480 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90 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标段 ;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3或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3或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一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水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土建、水电安装、安全所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具有省级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专职资料员一名(具有有效的监理员证书),材料见证取样员1名(需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同一人同时具有有效的监理员证书、有效的材料见证取样员证书 ; 3.10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1投标人从查询网址:自行查询本单位的法人和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结果为带有防伪二维码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应当在有效期内)在三年内(按行贿案件判决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日计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单位应拒绝其投标或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3.12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专职资料员、材料见证取样员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上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2014年7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3.13投标人无转包、分包、挂靠行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