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隆街镇镇倒流水桥工程经交通部门(连交函[2015]91号)批准改造,依照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现将该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连平县隆街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连平县隆街镇倒流水桥工程。 3、工程规模:桥身全长88.74米,工程造价约为127.35万元。 4、工程地点:隆街镇隆河村。 5、工程内容:桥梁工程。 6、技术标准:该桥梁设计为普通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桥梁跨径组合设计为5孔13米,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7、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8、工期要求:180个晴天日。 9、资金筹措:上级拨付及地方自筹,已落实。 二、对投标企业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中级或以上职称;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在册人员; 6、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须出具当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情况; 8、投标企业须在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帐户直接转入如下帐户(户名: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连平县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平县支行;帐号:944000010000274397行号:403598398005),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到振丰公司处换取收款收据。如未按要求的,拒绝报名;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须由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b证,c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保满三个月(2015年6月倒计)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拟派专职安全员(以上4人必须一人一岗)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情况的原件及复印件; 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和振丰公司连平分公司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制。当资格预审家数不足三家时,业主组织重新招标。 五、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截止报名日期为2015年8月17日下午5:00。 六、2015年8月18日下午4:30对投标人资格进行预审,投标人请于2015年8月18日下午5:30到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8107室)参加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到振丰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七、整个招标过程(包括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和开标会等),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其中一人全程参加,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报名地点: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办公楼一楼8106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平县隆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欧先生(13827821828) 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0762-4327720)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0762-4285999) 十、招标公告在河源日报、河源市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平台网(http://gcjs 注明:(1)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第三条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并加装封面;(2)报名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报名资料每一页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取消投标资格;(4)报名资料未按以上要求,取消投标资格。 连平县隆街镇人民政府 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