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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集团部署开展易燃易爆品安全大检查

发表日期:2015-08-19 09:23:20 兰格钢铁

为了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8月14日,本钢集团安监部紧急下发《关于立即开展易燃易爆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立即开展一次易燃易爆品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8月12日23时30分许,天津市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本钢集团安监部反应迅速,立即结合本钢集团的实际,开展一次易燃易爆品安全大检查。检查时间从8月14日起,至8月31日结束。 检查内容主要是对本钢集团内涉及煤气、液氨、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火工品、油品、油漆、粉末、高温液体等单位,所有容易爆炸、燃烧、助燃的危险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重点检查这些单位各类回收、储存、加压、生产设备设施及运行记录,各类危化品库房,氧气、乙炔瓶及储存间和供应站、加油站,球团和高炉煤粉制粉、喷吹系统等,以及现场用电、用火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涉及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日常检查、点巡检及隐患整改台账,特种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登记台账及检验报告,采购、使用、出入库登记台账,重点部位出入登记台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档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值班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台账,动火及危险介质作业许可证等是否完善。另外,对这些单位的应急管理,如应急预案及落实情况,现场的冷却喷淋装置、灭火系统和检测报警装置等现场应急设备设施配备及完好情况,以及应急队伍和岗位人员应急培训情况也要进行全面检查。 本钢集团对涉及的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级开展拉网式检查,层层落实管理责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检查方案,制订安全检查表,成立专业部门牵头的联合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本次大检查要认真细致,要从采购、运输、存储、生产、使用等环节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查清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现场没有遗留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出现问题严格追究。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日常沟通、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将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本钢集团要求,要以此为抓手,加强管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极端重要性宣传,对重点岗位和管理人员要强化教育和考核。要从基础知识、岗位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再培训、再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单位、部位至少要开展一次防火防爆救援应急演练。同时,要加强生产、巡查和值守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险情要迅速反应,果断处置,严禁迟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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