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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发表日期:2015-08-19 15:15:38 兰格钢铁

一、采购人名称:莱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lwjj-2015018 四、招标项目具体内容: 本项目为莱芜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状复核服务项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主要包含泰钢不锈钢生态产业园道路一期工程、莱芜经济开发区道路二期工程、鹿鸣路、西内环、振兴路三条道路的路灯及强电管沟工程、泰钢不锈钢生态产业园污水管网工程、莱城区北部新城污水管网工程等项目的现状复核;二标段主要包括嘶马河河道治理工程的现状复核,共两个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各确定一名中标人。 五、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外,还须具有以下资格: 1、投标人为在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执业年限在3年以上; 2、投标人要求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参加过以上项目内容中相应标段工程量清单编制、监理服务、审核等前期服务工作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相应标段; 4、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或通报的记录,并在所承担业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谈判文件购买: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于至2015年8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时到莱芜市莱城区北坦南路36号沿街楼一楼招标室报名,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出不退。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其他有关事宜:如报名单位不足法定规定数量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再次发布招标公告,延长报名时间。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莱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女士 联系电话:0634-56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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