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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定公路京冀界至涞水段改建工程

发表日期:2015-08-26 16:35:07 兰格钢铁

张定公路京冀界至涞水段改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张定公路京冀界至涞水段改建工程已经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保发改交通[2013]60号)。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案核准文号:bdzbh-2013-05。 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作为比选人现对该项目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现张定公路北拒马河南桥头京冀界,沿旧路向南,在落宝滩跨越南拒马河,向南经板城村、石亭镇、渐村,在东水峪村北跨越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向南经色树村、墩台村,在东水北村与县道涿娄路相交,经薛家庄、魏村、北涧头村、南涧头村、安家洼村、北西租村、东租村、西租村,终于现张定公路与涞水县泰宁大街交叉处。路线全长18.21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 2、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 (1)比选范围:张定公路京冀界至涞水段改建工程含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监理等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北段k2+000-k11+200; 第二标段:南段k11+200-k17+850。 二、资格要求 (1)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和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乙级资质。 (2)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近五年(2010年8月1日至今,以发布中标公告或中标候选人公告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一级或高速公路新(改)建项目的主体土建施工(路基或路面或桥涵或隧道)和监理的招标代理; (3)对招标代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应为5人。 (4)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近五年(2010年8月1日至今,以发布中标公告或中标候选人公告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一级或高速公路新(改)建项目的主体土建施工(路基或路面或桥涵或隧道)和监理的招标代理; (5)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各比选申请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比选申请。 (6)本项目将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 (7)比选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考察和比选标前会,招标代理机构在查阅比选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2015年9月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传真至比选人,由比选人统一解答后以补遗书的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人在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章)向比选人确认收到。 (8)比选保证金:申请人应向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比选保证金 伍 仟元,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电汇,申请人需在2015年9月7日下午17:00汇入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到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涞水县东大街73号)领取比选文件。 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且符合以上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获取比选文件。 四、代理申请文件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编制代理申请文件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8日上午9:30时。地点为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涞水县东大街73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本比选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上发布。 比 选 人: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 地 址:涞水县涞阳路12号 联系电话:0312-4523535 传 真:0312-4523535 联 系 人:王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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