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中小企业产业园8栋厂房装修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3221510219902 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开发区中小企业产业园8栋厂房装修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经批准招标,资金来自于开发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产业园内 1.2招标控制价:工程施工中标价*1.57% 1.3工 期:同施工工期和监理缺陷责任服务期12个月 1.4质量要求:合 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期付款,工程完成50%后付监理费的30%,工程全部完成后再付监理费的60%,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付清余款; 1.6项目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3.1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 3.2招标人按投标人签到的先后顺序,依序对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3.3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第一、二、三名。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4.3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本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申请人近半年以来(指开标之日向前推六个月)为其缴纳的[连续六个月(未满6个月新注册或变更的人员,从注册之日或变更之日起至开标之日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原件证明材料为准)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4.4企业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5监理负责人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6.4监理负责人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监理任务已临近完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完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0月27日17时30分前。 地点:登陆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cn)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同时在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确认保证金到账同时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非会员单位开标现场缴纳) 5.2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 0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5.3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4000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网上招投标以缴纳码方式提交保证金,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现金除外)的方式将本项目所需要保证金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转帐用途填写保证金交纳码)。并在开标前,携带缴纳码和转账凭证到银行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的到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的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并将确认后的保证金缴纳凭证递交招标人。(非会员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务室确认到账) 沭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①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01777240059222666 汇款行号:105308300038 ②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 账 号:7066702001120185001180 汇款行号:320308300018 联系电话: 沭阳县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0527-831000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9.友情提醒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招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沭阳县台州路2号,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孙利 电话:0527-83553346 招标人名称: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戚松林 联系电话:138157308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 笑 联系电话:13809090683 地 址:沭阳县丰润名苑2号楼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