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选矿一厂尾矿压滤车间生产运营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12-24 所属地区:西藏 1招标条件 1.1受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其选矿一厂尾矿压滤车间生产运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密封投标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选矿一厂尾矿压滤车间生产运营工程。 2.2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2.3项目规模:矿山建设规模50000t/d,服务年限72.3年,项目最终产品为铜、钼精粉伴生元素金和银随铜精矿一起回收,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55亿元人民币。 2.4 招标内容:选矿一厂尾矿压滤车间生产流程。具体包括:尾矿压滤车间整体运营,采用包工、包料大包方式,乙方负责设备的操作运行维护管理。生产所消耗的备品备件、材料、能源等均由乙方负责。每月以选矿一厂实际处理矿量为验收工程量,按吨矿单价的方式计价。 2.5 交货(工)期:周期24个月,根据选矿一厂生产情况,承包选矿一厂压滤车间生产运营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和高原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熟悉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设计参数、技术性能和工作特性,具备设备检查、润滑、保养、维护、维修、故障抢修、加工制造、技术改造方案实施的能力,并按甲方要求,服从管理,不得影响甲方选矿一厂整体生产。 3.2承包方需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维修能力、资金保障、信誉度和相应的工作人员数量等。 3.3生活、生产方面的管理 招标单位(含招标方、甲方,下同)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为乙方提供住房。在施工区域内,中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的管理规定,接受生活、生产方面的管理。中标单位(含中标方、乙方,下同)的施工计划、安全环保、和谐共建等各方面工作必须服从招标单位的统一管理。 3.4承包方应接受生活、生产方面的管理。 3.5承包方作业区域、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由承包方负责。 3.6承包方要按发包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维护维修,项目发包方每月末根据公司相关部门的考核结果,扣除应当扣除的各种费用后进行正常结算。 3.7 中标单位不得转包,也不得挂靠式承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在2015年12月2日至12月9日每天上午 9:00-11:00和下午2:00-4:00 (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万元整。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5.2投标人应在2015 年12月24日14:00 (北京时间)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6.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2月24日14:00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7.定于2015年12月24日上午14:00(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张 颖 电 话:18255108622 邮 箱:zbtb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