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钢铁

“国家版”居住证来了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发表日期:2015-12-14 09:35:00 兰格钢铁

[摘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居住证暂行条例》为居住证持有人列出了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条例》的公布施行,必将对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重要作用。 六大服务: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是否有转为户籍的通道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针对不同规模的城镇、城市的居住证持有人落户条件,条例分别进行了详细规定。 目前我国许多大城市已经为居住证持有人设置了落户通道。在特大城市中,上海已实施居住证积分落户,北京正在就居住证积分落户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版”居住证的出台,将把这些好的做法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加以强化。

相关阅读
“国家版”居住证来了 明年1月1日起施行[09:35]
国务院: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 明确积分落户[10-22]
沪居住证制度再出新政策 8月17日起可自动续签[08-17]
北京居住证管理办法拟年内出台[06-16]
沪居住证改革缩短落户年限 对房地产影响有限[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