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12月28日晚间公告表示,2015年12月25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财政局给予的环保项目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478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资金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