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钢铁

Lgmi:逆境求生 去年钢材出口比例提高近3个百分点

发表日期:2016-01-18 15:07:21 兰格钢铁

一边是严重过剩的庞大产能,一边是弱势萦绕的经济环境和趋于萎缩的钢铁需求,2015年国内钢铁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谓逆境求生:其他行业说挣钱不容易,钢铁业则说生存不容易!国内市场因钢材过度供应而“相煎太急”,导致市场价格跌跌不休,直至威胁企业生存;许多企业被“逼上梁山”,为求生存他们不惜血本、克服重重障碍和阻力将大批钢材产品向海外输出。然而,事实再一次证明,困难出奇迹,逆境造就人。2015年我国钢材出口再度刷新最高历史纪录,年度出口量首次突破1亿吨,出口比例较上年提高近3个百分点。 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15年我国共计出口钢材11240万吨,出口金额628.270亿美元,出口量同比增长19.9%,出口金额同比下降11.3%。折合平均价格,2015年全年出口钢材均价仅559美元/吨,同比下降26.0%。很明显,去年我国钢材出口“以价换量”、“亏本买卖”的特征通过这些数据一目了然。不过,年度钢材出口总量如此之高自然也少不了其积极的一面,因为它不仅创造了世界钢铁出口史上的最高纪录,更为缓解我国钢材市场供应过剩的压力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们进一步研究发现,2015年中国钢材出口量占国内钢材总产量的比例已经接近15%,较2014年的钢材出口比例提高了将近3个百分点。这一结果对于业内外不少人来说可能出乎意料,因为很多人认为我国钢材出口比例大约为10%。 为何有如此大的差距呢?我们的回答是:因为计算方法有所不同,其中最主要的是对钢材产量的选取与认可数据不同。有些分析人员会简单地将钢材出口量与国家统计局口径的钢材产量数据进行比较,然后得出出口比例大约为10%的结论;也有分析人员甚至将钢材出口量直接与粗钢产量进行比较,得出出口比例大约14%的结论(另有运用这种计算方法的一些人认为粗钢产量存在漏统计的情况,实际粗钢产量远不止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所以仍然坚持认为钢材出口比例在10%左右)。我们认为,以上两种计算方法都是不科学的,因此其结果也就是不正确的。前者的错误在于将国家统计局口径的钢材产量数据(含有重复统计重量及偏多的理论重量)作为钢材实际重量来计算,而后者则存在逻辑错误(钢材产量与粗钢产量不是同一个概念故不能发生比例关系)。同时,我们观察认为,国家统计局漏统计的现象虽然存在,但对于2015年的实际情况来说,那些被遗漏的产量数据基本上可以忽略。还有,2015年我国钢坯的进出口数量相对非常微小(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1~11月份“钢坯及粗锻件”累计进口量为24万吨;同期该项出口量数据为1万吨),其对国内钢材综合成材率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故此,我们采用了将钢材出口量与钢材实际总产量进行比较的方法,得出的出口比例计算结果接近于15%。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得知2015年我国钢材实际总产量的数据,兹简单地分析、介绍如下。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有关统计数据进行预估,2015年全年中国粗钢产量大约为8.0亿吨,比2014年降低2.4个百分点,钢材产量大约为11.2亿吨,与上年基本持平。由于钢材是钢在钢铁生产流程中的成品表现形式,它来源于粗钢,并且在由粗钢到成品钢材的生产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部分废品、次品等不合格品和因切头切尾切边以及表面氧化等不可避免的原因而造成一定的金属损耗,使得合格的成品钢材实际产量明显低于先前的粗钢产量。至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钢材产量的统计数据远大于粗钢产量的统计数据,那是因为前者是社会性的,它不限于某一条具体的钢铁生产线或者某一家钢铁生产企业,因此,在统计过程中存在很多重复现象,使得其最终的数据因为过大而“失真”。这种社会性的钢材产量统计数据实际上指的是各种钢材的轧制量与再轧制量及再加工量的总和,同时,还包括生产过程中因执行“负偏差轧制”、“负偏差剪切”、按理论重量计算等措施而使得成品钢材产量“超重”(成材率高于100%)。此外,由于涉及的统计单位更多,存在的系统误差也更大。所以,钢材产量的“社会统计”数据不可以用于计算综合成材率。 与之不同,我们计算钢材出口占钢材总产量的比例所使用的钢材产量数据是直接由粗钢产量数据计算出来的,这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二者的一致性和同步性,当然也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我们选取2015年全国钢材综合成材率为95%(这一数据也许不够准确,但是其误差不会很大),将其乘以粗钢产量即得出更加符合金属不变定律的钢材产量:8.0×95%=7.6亿吨。同时,我们还认为钢材出口量数据应该是真实的金属重量,不会像我国社会钢材产量统计过程中那样存在诸多重复和偏差。然后,将这两个真实的金属重量进行比较,就能够得出更加科学、合理的钢材出口比例数据:11240÷76000×100≈14.8%。同样的道理,2014年我国钢材实际出口比例应该为“全年钢材出口总量÷全年钢材总产量(实物总重量)×100”即9378÷(82270×95%)×100≈12.0%。可见,2015年我国钢材出口比例较2014年提高了大约2.8%,也就是将近3个百分点。 那么,2015年我国钢材出口量在钢材总产量(实物总重量)之中所占的比例就基本上还原了其本来面目,而不再被“迷雾”所遮挡。所以,我们说2015年中国钢材出口量占国内钢材总产量的比例接近于15%(而不是多数人们印象中的大约10%),较上年的出口比例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不过,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我国钢材年度出口量达到1.124亿吨,这一数据已经超过了世界第二产钢大国日本同期的粗钢产量,令全球为之震惊。欧美等西方国家甚至深感不安,现在他们已经提请包括日本、美国和欧洲国家在内的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敦促中国尽快削减过剩钢铁产能。的确,当前中国钢铁产能过剩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许许多多的国家都在关心的问题,OECD已计划于今年4月份召开部长级紧急会议敦促中国削减过剩产能,加快解决世界钢铁行业供需严重失衡问题。因此,我国政府有关方面、行业组织以及钢铁企业都需要做好相应的思想和行动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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