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工业新区小微企业产业园二期工程(一号地块)施工招标公告 2016-01-28 所属地区:山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工业新区小微企业产业园二期工程(一号地块)施工,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编号:zb10-gc20160125; 2、项目名称:太原工业新区小微企业产业园二期工程(一号地块)施工; 3、建设内容:建筑物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通风工程、电气工程等; 4、建设地址:太原工业新区内,位于太原市东北部,阳曲县境内; 5、招标范围:一号地块总建筑面积为51222.81m2。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为6638.14m2,2#厂房建筑面积为6861.34m2,3#厂 房建筑面积为6861.34m2,4#厂房建筑面积为12315m2,5#厂房建筑面积为18546.99m2,1#、2#、3#厂房结构为钢结 构,4#、5#厂房结构为框架结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三项合同价款伍仟万以上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在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 月28 日至2016 年2 月3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 时00 分至11 时00 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进行现场报名。 五、投标报名须知 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山西省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基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 (副本)、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近三年同类型钢结构业绩 (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为准)等资料报名。 以上所有证件均查验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壹式叁份,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容须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方可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 伟 电 话:18255142925 邮 箱:chinaz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