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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热能院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发表日期:2016-01-29 09:14:13 兰格钢铁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确定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中钢热能院被授予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称号。 中钢热能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不断探索科学严谨、符合科研院所特征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过借鉴ISO质量管理体系、科研院所研发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特征、成果转化特点,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建成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知识产权成果保护与推广应用方面,中钢热能院不仅细分专业领域,还结合技术的市场特点,建立了专利、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种形式的技术布局,有效保护了科技成果。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在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创造、运营与保护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的荣誉称号。旨在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骨干强企,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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