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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发表日期:2016-02-01 09:56:27 兰格钢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月2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 1月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关联董事张新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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