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钢松山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宝钢集团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初步意向为出售公司全部钢铁业务资产收购宝钢集团下属的非钢铁业务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资产出售及收购的交易,预计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告显示,因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韶钢松山的重大事项,且该事项目前仍在研究和论证。为避免对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2月1日开市起停牌5个交易日,并于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5个交易日。 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因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且该事项目前仍在研究和论证。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韶钢松山”,证券代码:000717)已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 5 个交易日,并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 5 个交易日(详情参见 2016 年 1 月 30 日及 2016 年 2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6-02、2016-03)。 宝钢集团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初步意向为出售公司全部钢铁业务资产收购宝钢集团下属的非钢铁业务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资产出售及收购的交易,预计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鉴于本次交易各方尚未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协议,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在 2016年 3 月 22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 2016 年 3 月 22 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 3 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或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就本次交易开展审计、评估、现场尽职调查等工作,就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进一步的商讨、论证和完善,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股票质押的情况,亦不存在配资的情况。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