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日前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的意见,提出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并对此提出日程表,即到2020年,陕西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需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目标。此外,陕西省还将在全省选择2-3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 意见提出,到2016年底,各设区市要全面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并随年度项目同步实施;2017年底,各县要编制完成县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各设区城市新建道路和广场项目的综合透水铺装率要达到60%以上,2020年要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