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2016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开展汛前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极端天气预报,启动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及时完善城市内涝防治组织机构,公布城市内涝防治热线电话,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明确各级各部门防治汛期内涝职责,把“汛前准备、队伍组织、物资储备、检查调度、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环节落实到岗到人。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开展汛前的巡查,对不能满足排水需要的老旧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对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点、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逐一制定和落实除涝方案。 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完善防汛指挥体系,并根据预案组织专项和综合性防汛抢险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加强防汛值班调度,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汛情变化,确保汛情、险情的及时防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住建厅提出,各地应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宣传防灾避险科普知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