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股东大会结束几个小时后,深交所向宝能系旗下深圳钜盛华下发关注函,要求宝能系做出说明。深交所在这份发给钜盛华公司的关注函中提出三个问题: 第一,宝能系和华润是否存在协议或其他安排等形式,以共同扩大所能支配 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同时须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说明是否互为一致行动人及其理由。此前万科独董华生提出疑问:华润与宝能是否已经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二,要求宝能说明,罢免万科董事监事却未同时提名候选人的原因,同时须说明罢免董事监事对万科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为消除影响拟采取的措施。 第三,要求宝能说明,宝能系的罢免案是否与去年承诺的“暂无计划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相悖,并说明后续拟采取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