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称,从8月12日零时起,在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的绿色出租小汽车将暂停收取1元/车次燃油附加费。 该委称,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从2016年8月4日24时起,省内92号(国Ⅴ)汽油零售价格由5.94元/升降低到5.77元/升。为及时反映国家调整成品油价格对出租小汽车运营的影响,按照深圳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自2016年8月12日零时起,在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的绿色出租小汽车将暂停收取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