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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批复交易所发公司债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

发表日期:2016-10-10 08:54:21 兰格钢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9月30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定价与配售发行制度,证监会于近期批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下称《簿记建档指引》)。 据介绍,沪深交易所发布实施的《簿记建档指引》,在全面总结和吸收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为上位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更加突出信息披露的全面性与准确性要求,更有利于保护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邓舸表示,《簿记建档指引》发布之后,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须依照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完善公司簿记建档的内部制度,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下一步,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还将全面加强对公司债券市场的监督检查,努力防范公司债市场风险,促进公司债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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