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是关系到深圳经济特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发展大局的大事。目前,各区(新区)、各单位把基础设施建设当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突破点来抓,在规划、审计、建设、投融资等方面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市规划国土委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部门,从规划落实、项目落地、体制机制保障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 记者日前从市规土委了解到,该委目前正在全力推进《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编制工作,在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中,将目标瞄准世界一流先进城市,通过立体开发、集约布局等多种方式,借助存量空间开发等综合手段,高标准、高水平规划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标准。 市规土委(海洋局)主任王幼鹏表示,规土委将通过强化用地保障,确保基础设施落地建设。 比如,每年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实施计划时,建设用地必须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该委强力推进“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通过采取土地整备、“农地”入市、建设用地清退等政策措施,争取到2020年盘活释放建设用地不少于50平方公里,更好地满足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接下来,该委还将继续大力推进存量空间开发,落实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在用地审批时,为提高效率,避免“卡壳”,市规土委一方面优化流程,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基础设施新建设项目,可先行核发预选址落围,供用地单位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待具备条件后,用地单位再申请核发正式的选址意见书;另一方面,主动服务,对于省级及以上立项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积极与用地单位、上级部门沟通协调,解决报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选址、用地报批工作顺利完成。 在改革体制机制、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方面,市规土委根据市委《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将全面精简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深化规划、用地、更新、整备等十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在改革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方面,该委按照“强区放权”的精神,下沉管理重心,减少审批层级;在改革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制度方面,该委对计划中的项目实施差异化管理,年度计划一经市政府审议通过,计划内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基础设施项目即视为完成了立项和用地审批;在更新项目方面,除了要贡献大于3000平方米且不小于拆除范围内面积15%的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外,市规土委还将优先推动公共配套设施缺乏地区的城市更新,优先开展涉及文教卫体等重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更新计划立项、规划审批与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