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7号)有关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由我委牵头制定了《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深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9月3日前通过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反馈。为便于沟通联系,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箱:fdcyc@szpl.gov.cn,传真:0755-83949627。 特此通知。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