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突破目前只有法人才能申请财政性资金补贴的限制,将申请主体扩大到科研团队负责人,即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以及相当于国家级领军人才级别以上的海外引进人才,如建团队开展科技项目研发,其团队主要负责人也可申请资助,以便资金用于真正的研发,避免被截留。 10月16日,记者从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二次审议中获悉,此次修改最为突出的变化就是,将“科技创新”放在自主创新的核心位置,并以提升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水平、增强原始创新能力、为产业变革提供支撑为目标。 2014年5月13日,国务院批复深圳成为国内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自主创新示范区。与目前其他“一区多园”的示范区建设模式不同,深圳此次是要建立包括科技、金融、管理、商业模式等诸多元素的区域综合创新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