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杭钢股份发布公告称,2018 年 3 月 28 日,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 第二大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发来的《关于无偿划转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宝武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94,611,555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金控”),129,632,104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 上述无偿划转前,宝武集团持有本公司 524,274,236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20.18%, 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诚通金控、国新投资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无偿划转完成后,宝武集团持有本公司 30,577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0.0012%;诚通金控持有本公司 394,611,555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19%;国新投资持有本公司 129,632,104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