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钢铁

重磅!唐山发布钢铁、焦化超低排放改造通知!不达标企业将停产!

发表日期:2018-07-04 17:03:48 兰格钢铁

     今日又一重磅消息!

    继国务院祭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今日占据钢市“半壁江山”的河北唐山再度亮出环保利剑!

    为深入落实《唐山市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全力推进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电厂深度减排改造,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发展,依据《河北省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深度减排攻坚方案》(冀气领办〔2018〕156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唐山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钢铁行业:2018年10月底前,全市所有钢铁企业(含独立球团、高炉铸造企业,下同)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限值参照验收标准,通过168小时运行且第三方监测达标,95%以上小时均值排放达标),并完成湿烟气脱白治理,凡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停产整治。

    焦化行业:2018年9月底前,全市所有焦化企业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限值参照验收标准,通过168小时运行且第三方监测达标,95%以上小时均值排放达标),并完成湿烟气脱白治理改造,凡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停产整治

    燃煤电厂:2018年9月底前,全市所有燃煤电厂锅炉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深度减排要求(限值参照验收标准,通过168小时运行且第三方监测达标,95%以上小时均值排放达标),并完成湿烟气脱白治理,凡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停产整治。

    2018年10月底前通过验收并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钢铁、焦化、燃煤电厂,实施绿色环保调度,2019-2020年采暖季前免于错峰生产或减少限产时间。

以下为全文:

唐气领办〔2018]38号 


关于印发《唐山市钢铁、焦化超低排放和燃煤电厂深度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


 为深入落实《唐山市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全力推进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电厂深度减排改造,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发展,依据《河北省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深度减排攻坚方案》(冀气领〔2018156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 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和省“两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开展钢铁行业烧结(球团)、炼铁、炼钢等工序,焦化行业焦炉,燃煤电厂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实施石膏雨和有色烟羽治理工程,全方位加强精细化治理,使钢铁、焦化行业达到严于国家和省特别排放限值的超低排放标准,燃煤电厂达到严于河北省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深度减排标准(限值参照验收标准),大幅降低钢铁、焦化、燃煤电厂对大气污染的贡献率,实现生产清洁化、制造绿色化。


 二、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


钢铁行业:2018年10月底前,全市所有钢铁企业(含独立球团、高炉铸造企业,下同)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限值参照验收标准,通过168小时运行且第三方监测达标,95%以上小时均值排放达标),并完成湿烟气脱白治理,凡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停产整治。 焦化行业:2018年9月底前,全市所有焦化企业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限值参照验收标准,通过168小时运行且第三方监测达标,95%以上小时均值排放达标),并完成湿烟气脱白治理改造,凡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停产整治。不燃煤电厂:2018年9月底前,全市所有燃煤电厂锅炉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深度减排要求(限值参照验收标准,通过168小时运行且第三方监测达标,95%以上小时均值排放达标)并完成湿烟气脱白治理,凡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停产整治。


 三、组织验收


市大气办组成验收组,按照重点任务、治理内容、标准要求以及各企业提供的整治项目清单,本着“成熟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实时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后,验收文件报省大气办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钢铁、焦化、燃煤电厂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履行趯低排放升级改造或深度减排改造属地主导责任,成立相应的推进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分工。各钢铁、焦化、燃煤电厂企业要认真履行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或深度减排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抓紧制定本企业超低排放升级改造计划和石膏雨和有色烟羽治理计划,落实任务、项目、资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期完成改造并保证设施稳定运行。市大气办要把钢铁、焦化、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或深度减排改造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加强督导调度,实行月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约谈,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单 位和责任人员责任。发改、工信、供电等相关部门,根据电力运行特点和规律,结合区域分布情况,支持各电厂燃煤机组实施错峰、错时改造,确保机组改造与用电保障两不误


 (二)加强督察执法。各地要把钢铁、焦化、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减排改造情况列入环境保护督查、大气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集中力量采取联合执法、夜查暗查、突击检查等执法方式,常态化保持督企督政的高压态势,严督实促,严查真究,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到位。


 (三)加强政策支持。配合省直机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环保设备抵税等政策,2018年10月底前通过验收并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钢铁、焦化、燃煤电厂,实施绿色环保调度,2019-2020年采暖季前免于错峰生产或减少限产时间。市财政局根据财力,对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的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四)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及时公开钢铁、焦化、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信息,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改造滞后的工程。各钢铁、焦化、燃煤电厂业要完善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在厂区门口或明显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 

 1、唐山市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参照标准  

 2、唐山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参照标准      

 3、唐山市燃煤电厂深度减排验收参照标准 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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