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袁平和报道:近日,笔者从十堰市建管处了解到,2018年,该处已对城区19个项目扬尘整理不力的责任单位纳入行政处罚程序,大大增强了企业落实扬尘治理的主体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十堰市成立了建筑施工扬尘整治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班子带队督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了《十堰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五城联创”及扬尘治理工作管理规定》。 为落实扬尘治理资金保障,该市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关于十堰地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取办法》,增加扬尘污染防治费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鼓励施工单位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相关投入,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防尘、降尘设施设备。建立了监管网络平台,全市城区所有在建项目统一安装现场视频探头,安排专人负责调取查看各在建工地实时画面,对发现的各类扬尘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在建工地立即整改。每年组织召开1至2次建筑工地开展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暨绿色施工管理现场观摩会,大力推广扬尘治理的塔吊喷淋、架体喷淋、道路喷淋先进工艺工法,一些先进管理经验、新的工艺工法得到实施和推广普及。 此外,十堰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及频度,对施工围挡、现场道路硬化、车辆冲洗、物料堆放、裸土覆盖、禁止高空抛洒以及洒水降尘措施等进行重点检查。2018年以来,日常检查已下发扬尘治理相关执法文书197份,整改扬尘治理相关隐患62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