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钢二铁总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新要求及公司有关规定,对原《二铁总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完善与修订,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运行机制,加大考核力度,为建设工程施工念好安全“紧箍咒”。 结合近年来该总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经验与教训,新近完善和修订的《二铁总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五个:一是规定项目部、各专业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及其它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并同时执行本办法。二是设计、建筑、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管施工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五同时”。三是在总厂建设工程项目部领导下,成立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组,组长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项目部各专业组、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组成。各施工单位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选配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下设的专业组,都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明确其职责。四是安全管理组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例会制度,及时掌握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建立检查和隐患整改台账,对违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或参加处理人身伤害或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参与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对各单位的安全评价与考核工作。五是加大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