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11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知显示,将通过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内容包括四个部分,其中,整治投机炒房行为列首位。包括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炒作“学区房”、“不限购”、“不限贷”、“商住房”等概念,违规宣传商办类项目居住属性等行为等等。 中央再三定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有人却说,炒房没错,因为他们是拿自己的钱买房然后销售获利,其交易过程,是周瑜打黄盖。其实,如此描述的行为,不是炒房,而是房产投资。对于这些行为,我是认可的。 我所反对的炒房是这样操作的:他们以少量的资金(首付款,甚至远低于首付款)、携带大量的居民身份证,从开发商手里以“团购”的方式囤积大量的房源,然后将这些房源放到房地产中介手里,通过超短期更名、短期销售的方式卖给那些买不到一手房的普通民众。由于多了两个个中间环节(炒房客及中介),通过他们的炒作,普通民众买到的房子价格已经涨了很多。 炒房客是一种怎样的存在?他们利用资金优势快速吃进,并通过多种炒作手法哄抬房价,再转手从中谋取暴利,最有名的就是温州炒房团、山西煤老板。 炒房客普遍胆肥,压根不怕房地产调控。面对以往的房地产调控,炒房客大多一笑而过,什么“保持房地产价格稳定”,不过是告诉人们房价不会跌而已;什么“房地产限购”,不过是告诉人们房源紧张而已;什么交易税,不过是让我把税转嫁到买家身上而已…… 在很多城市,炒房客翻云覆雨,联合地产商、银行、房地产中介,通过一系列手法,将房价炒高,然后迅速卷钱走人,转战下一个目标城市。他们炒完一二线城市,接着去炒三四线城市,再接着,他们还将去炒县城及小镇。 他们之所以如此胆肥,是吃准了政府不会打击炒房。因为他们的炒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地方政府的需求。于是乎,他们吃肉、银行和政府喝汤,形成了其乐融融的一桌宴席。而这桌价格不菲的宴席,是广大民众埋单。 可怜的其实当地百姓,在炒房客炒作之后,不得不为畸高房价埋单! 炒房客爆炒楼市,掠夺了普通民众几代人的心血,更让人很多热衷于投机,而不是踏踏实实发展实业,而畸高房价所致的社会矛盾日益激化。 炒房恶行若不及时制止,中国房地产市场绝无理性发展之期,中国经济万难复苏,中国民众将长期饱受畸高房价之苦。 那么,如何打击炒房呢?我觉得应该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合理界定炒房行为,将其定位为非法,最好是将炒房纳入刑法监管范畴。如前所述,炒房不同于房产投资,其采用的手法是欺诈,其对于市场的危害非常大,如果仅仅从打击违规、罚款了事的角度去整治,很难收效。就像高铁霸座,若不采取严格处罚措施,仅仅是罚款200、禁乘半年,很难杜绝霸座行为的发生。 其次,不仅要打击炒房,还要打击炒房利益链中人。炒房不是个体行为,其利益链很广,除了炒房客以外,还有收集身份证的马仔、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经理、房地产中介人员、推波助澜的媒体及自媒体,对于这些利益中人,也应视为同案犯予以狠狠打击。 第三,尽快出台房地产税,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五年限售。房地产税是在房地产持有环节收税,将大幅推高炒房客的持房成本。炒房客的获利方式是快进快出,五年限售将令其难以实现获利。这两项政策若能早点且同步实施,炒房客纵有天大的胆也会被吓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