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萍乡市烟花爆竹“禁燃”首开之年,为加强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萍乡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萍安钢铁公司结合实际下发《关于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严禁在公司生产区燃放烟花爆竹。 《萍乡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从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包括社区、管理处、村委会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商场、居民楼院、小区等场所,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萍安钢铁公司严格按照《萍乡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下发通知,在公司生产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办公场所、生产现场、庆典活动、文体活动,以及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等。要求全体总动员,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导致公司空气质量恶化的,将进行严厉考核。 依据《消防法》,开展禁燃宣传。该公司新闻媒体加强对禁燃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全方位、无死角宣传禁燃措施,覆盖全体员工,提高员工防火意识,实现禁燃区内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各单位要压实禁燃责任,加强对员工的禁燃教育。引导员工移风易俗,在传统节日,红、白喜事,祭祖等场合树文明新风,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做到“零伤亡”“零火灾”,确保禁燃工作取得实效。凡本单位员工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受到公安机关、政府有关部门或公司查处的,将纳入该公司综治年度目标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