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成本十条”细化为30项具体措施,其中16项是在省政策基础上进行加码,8项是佛山创新提出的政策,6项是贯彻执行省的政策。其中,直接提高企业用能补贴标准、工业项目允许配套比例等亮点措施走在全省前列。 2017年,佛山市实施“降成本十条”取得较好成果,得到企业高度认可。12月12日召开的佛山市民营企业家大会,发布了《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8年修订)》(下称“降成本十条”)。 “降成本十条”结合今年的新形势、新情况进行了细化和创新,围绕解决企业税负、用地、社保、用能、融资等成本难题,细化为30项具体措施,其中16项是在省政策基础上进行加码,8项是佛山创新提出的政策,6项是贯彻执行省的政策。其中,直接提高企业用能补贴标准、工业项目允许配套比例等亮点措施走在全省前列。 亮点一:土地出让方式更灵活 工业项目允许配套比例全省居前 “降成本十条”制定了更灵活的土地出让方式。工业用地可按最长年限一次性出让给企业,企业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地价款(有效降低企业用地初始取得成本); 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可直接协议出让给原承租企业。 工业项目用于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设施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最高可达15%;纳入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范围的工业提升项目,用于研发、租赁住房、公共配套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最高可达20%。佛山市工业项目允许配套比例在全省处于较高水平。 “降成本十条”还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允许工业物业产权分割登记和转让。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 允许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 亮点二:直接提高企业用能补贴标准 工业用气最高限价珠三角最低 佛山是全省唯一一个直接提高企业用能补贴标准的地市。“降成本十条”明确,每年企业用电用气补贴不少于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用电补贴从去年的每度6分钱提高到每度8分钱,使用管道天然气补贴从每立方米6分钱提高到1毛钱。同时,每年新增2亿元,对工业企业的变压器容量基本电费给予资金补贴。目前,佛山市工业用气最高限价为3.95元/立方米,在珠三角9市中限价最低。 加强工业用气价格监管。逐步推进工业用气“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配气价格定价机制改革。鼓励燃气企业通过建设天然气接收站、低价储备天然气、国际市场交易等多种措施降低气源价格,保持佛山市工业用气价格处于全省较低水平。 “降成本十条”还降低企业运输成本。2019年起,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智慧物流腾飞试点企业发展。2019年1月1日起,市属国有交通企业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 亮点三:缩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工业投资项目20日办结施工许可 “降成本十条”进一步缩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工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办结时限,从57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2018年底,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包括商事登记、刻章、申领发票)整体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除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其他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围绕“阳光扶持+精准扶持”目标,佛山市将市、区、镇(街道)出台的扶持政策及扶持资金纳入平台统一发布、统一申报,为全市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和资金申报的全方位、一站式综合服务。 在降低企业税负成本方面,佛山贯彻落实省有关部署,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将车辆车船税降低至法定税率最低水平,降低符合核定征收条件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全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应税所得率确定。 “降成本十条”明确降低企业社保成本,佛山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执行13%的标准。对工伤案件发生数少、工伤保险支缴率低、上两个自然年度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二级以上或被列入佛山市安全生产“红名单”满1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最大下浮至其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50%。 亮点四: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力度 市区主要领导挂钩联系产业项目 “降成本十条”明确,对于投资10亿元以上、符合投资强度等相关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我市全力保障用地;并全程跟踪服务项目落地和建设:投资额5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由市主要领导挂钩联系,投资额20亿元至50亿元制造业项目由市领导挂钩联系,投资额10亿元至20亿元制造业项目由所在区领导和市直部门领导挂钩联系。 在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方面,企业获得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立项,佛山市给予1:1资金配套扶持。对新获得“广东优质”品牌认证称号的企业,每个称号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万元,对新认定为市级制造业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2018~2020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3亿元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应用机器人、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建设、机器人本体制造和系统集成企业发展以及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搭建。 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佛山市设立1亿元融资租赁专项资金,支持我市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每年按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的6%给予贴息补助。用好15亿元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为我市有还贷资金需求且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提供低成本“过桥”资金。